本准则说明宠物托运的准入要求、出行前准备与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是《宠物托运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请你在下单前完整阅读并按要求准备,这直接关系到宠物在途中的安全。
三件最容易被忽略、也最容易出事的准备:
一、出行前 4 至 6 小时禁食——满腹进笼极易在途中呕吐并造成误吸,这是宠物运输中最常见的意外原因。
二、如实申报体重与健康状况——体重决定笼具规格,申报不实会导致宠物在不合适的空间里长时间受困,也可能当场无法上车。
三、不要给宠物服用镇静类药物——运输环境下使用镇静剂会显著提高呼吸抑制与体温调节失衡的风险,可能致命。确有需要的,须由执业兽医评估并出具书面意见。
一、可以承运的宠物
- 健康的犬、猫及经我们确认可以承运的其他常见家养宠物;
- 已完成狂犬病等法定疫苗接种并处于有效免疫期内;
- 跨省运输的,持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宠物品种不在出发地与目的地城市的禁养名录内。
二、不予承运的情形
下列情形我们一律不予承运,请你在下单前自行核对:
2.1 法规限制
- 国家禁止饲养、运输的动物,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所列物种;
- 出发地或目的地城市禁养名录所列的犬种(各城市规定不同,下单前请自行核实当地公安机关公布的名录);
- 无有效检疫证明的跨省运输;
- 无有效免疫证明,或免疫已过有效期。
2.2 健康与生理状态限制
- 患有或疑似患有狂犬病、犬瘟热、细小病毒病、猫瘟等传染病,或处于传染病发病期、康复期未满;
- 有明显疾病症状:持续呕吐腹泻、呼吸急促困难、体温异常、精神高度萎靡、外伤未愈;
-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未满;
- 未满 3 个月龄的幼犬幼猫(免疫未完成,体温调节与免疫能力尚不健全);
- 手术后未满 15 日,或正在接受需持续给药的治疗;
- 具有明显攻击性,可能危及运输人员或其他动物安全。
2.3 需要额外评估的情形
下列宠物运输风险高于普通宠物,我们不直接拒运,但需要你在下单时主动说明,并可能要求你提供近期的兽医健康评估意见:
- 短鼻(短头)品种:如法国斗牛犬、英国斗牛犬、巴哥犬、西施犬、波斯猫、加菲猫、异国短毛猫等。这类品种的上呼吸道结构使其在应激与闷热条件下更易发生呼吸窘迫;
- 高龄宠物:犬猫超过 8 岁;
- 超重或过度肥胖的宠物;
- 患有心脏病、癫痫、慢性呼吸道疾病、肾病等基础疾病且病情稳定的宠物。
2.4 如你隐瞒上述情形,交付时被发现的,我们有权当场拒运;因隐瞒导致宠物在途出现健康问题的,相应后果由你承担。详见《宠物托运服务协议》第七条。
三、出行前准备
3.1 时间节点
| 时间 | 需要完成的事项 |
| 出行前 15 日 | 确认疫苗在有效期内;如需补种,须在出行前 7 日完成(疫苗需要时间产生保护) |
| 出行前 7 日 | 委托代办检疫的,提交免疫证明与所需材料;自行办理的,预约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
| 出行前 3 日 | 让宠物提前熟悉航空箱:放入日常使用的垫子和玩具,每天在家中让它自愿进出并短暂停留 |
| 出行前 1 日 | 适度增加运动量消耗体力;剪短指甲,避免在笼内抓伤自己或勾住笼门 |
| 出行前 4-6 小时 | 停止喂食(幼龄或有低血糖病史的宠物请先咨询兽医) |
| 出行前 2 小时 | 正常饮水,充分排便排尿 |
| 交付时 | 携带全部证件原件,与工作人员共同确认宠物状态并留存影像 |
3.2 必须携带的证件
- 宠物免疫证(记录完整,加盖接种单位印章);
-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跨省运输时必需,注意有效期);
- 宠物主人身份证件(检疫申报环节使用)。
3.3 航空箱与随行物品
- 航空箱规格:宠物在箱内应能自然站立、转身与卧下。可由我们提供租赁,也可自备;自备的须为硬质、通风良好、门锁牢固的正规航空箱,不接受软包、布袋、纸箱与拉杆箱。
- 箱内铺垫:建议放入带有家中气味的旧毛巾或垫子,有助于缓解应激。同时铺一层吸水垫应对途中排泄。
- 可携带:宠物日常食用的少量口粮(单独包装)、常用药品(附用法说明)、一件熟悉的小玩具。
- 禁止放入:项圈、牵引绳、胸背带(在无人看管的笼内极易缠绕造成窒息)、易碎物品、金属尖锐物、大量食物与水(途中会洒出打湿宠物导致失温)。
- 不要随宠物托运:现金、证件原件(检疫证明除外)、贵重物品。此类物品发生遗失的,不在赔偿范围内。
3.4 关于药物
严禁自行给宠物服用镇静剂、安眠药等中枢抑制类药物。此类药物会抑制呼吸、干扰体温调节,在运输的密闭与颠簸环境中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短鼻品种尤其危险。
宠物正在服用的常规处方药,请在交付时一并交给工作人员,并书面注明药名、剂量与服药时间。
如你认为宠物确需药物辅助,须由执业兽医面诊评估并出具书面意见,我们将据此安排。
四、运输过程
4.1 我们按约定频次巡检宠物状态,提供饮水与必要喂食,并通过本平台向你同步在途信息。
4.2 运输全程实行人宠分运、独立空间,车辆或车厢保持通风与适宜温度。
4.3 宠物在途出现异常的,我们将第一时间联系你并在你的授权下就近送医;紧急且无法及时联系到你的,我们有权先行救助,事后立即告知。相关费用的承担见《宠物托运服务协议》第六条。
4.4 因天气、路况或运输管制导致行程调整的,我们会及时告知你,并确保宠物在此期间得到妥善照护。
五、接收宠物后
- 当场查验:签收时检查宠物的精神状态、体表有无外伤,核对随行物品。发现异常请当场提出并拍照留证,签收后再提出将显著增加认定难度。
- 先饮水、后进食:到家后先提供少量温水,休息 1 小时后再少量喂食,当日食量控制在平时的一半,次日恢复正常。
- 给它安静:运输后 24 至 48 小时内宠物可能表现出躲藏、食欲下降、警觉性升高,属于常见的应激反应。请提供安静独立的空间,减少抱抚与打扰。
- 观察 3 天:留意进食、饮水、排泄与精神状态。出现持续呕吐腹泻、拒食超过 24 小时、呼吸急促或体温异常的,请立即就医,并保留病历与费用凭证。
六、准则的更新
我们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承运方规定调整或运输实践经验更新本准则,更新后的版本将在本平台内公布。你下单时适用的,是下单当日已公布的版本。
七、联系我们
对本准则有任何疑问,或对你的宠物是否适合运输不确定的,请在下单前联系我们,我们会协助你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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